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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加大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

时间:2022-11-15 10:44:24

  核心提示: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1月14日消息,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提出,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1月14日消息,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提出,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专家表示,始于2020年的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已多次延长实施期限,较好保持了助企纾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持续支持,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生机和活力。

  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

  2020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冲击,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实施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专家认为,《通知》出台意味着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次延续实施,这是金融对小微企业支持政策持续加码的有力体现。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通知》从进一步延长还款期限、落实好延期贷款风险分类规定、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等多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有助于更大力度、更广范围地保市场、稳就业、助民生。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生产周期及资金回笼周期等,合理确定延期贷款的到期日及结息方式,避免集中到期。

  在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方面,《通知》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对基层信贷人员因办理贷款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免于全部或部分责任。

  《通知》明确,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交易场景等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下放贷款延期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着眼于保就业、稳增长,政策层面正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定向支持力度,重点是缓解这些市场主体的流动性压力。”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说。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

  “预计在该项政策的支持下,第四季度小微企业贷款(普惠金融口径)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年末同比增速有望超过25.0%,较三季度末的24.6%进一步加快。这也意味着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将连续四年保持20.0%以上的高增长。”王青称。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稳经济仍是当前要务,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抓好前期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系列举措的落实落地,货币政策有望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适时降准、降息,提振市场主体有效融资需求。

  就金融机构而言,董希淼建议,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和业务流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力度,更好满足实体经济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资金需求。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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