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5日,证监会披露了华致酒行最新招股书,其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5788.87万股,欲募集资金6.6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主营业务为酒水销售和服务的华致酒行2010年时就开始冲击IPO,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证监会发审会上,华致酒行首发上市申请被否决。
2012年1月21日,证监会公布《关于不予核准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提到了华致酒行被否的两个原因,一是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14家酒类生产销售企业存在金额与占比逐渐提升的关联交易。二是公司多名董事、高管存在“突击任命”的情况。
记者查阅华致酒行最新招股书发现,导致2011年底IPO被否的两个“硬伤”出现明显改善或消除,但新问题又浮现——报告期内,四家关联方存在频繁占用公司资金,甚至公司资金被关联方无偿占用的情况。(详见下图)
华致酒行最新招股书截图
招股书显示,以拆借起始日计算,2014-2015年,云南金六福贸易有限公司5次向公司拆借资金,金额合计1亿元,最大的一笔金额5000万元,拆借时间最长超过7个月、最短也有一个多月。
而2015年起,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向公司6次拆借资金累计1.3亿元,最大的一笔金额也为5000万元。拆借时间上,有3次在半年左右甚至更长。此外,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也在2015年向公司拆借过3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2月18日,云南金六福联采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拆借了金额6000万元,尽管当年2月24日即到期,但与其他关联方拆借资金支付了利息不同的是,招股书显示该笔拆借为无息。从时间上看,2014年2月18日-24日的该笔拆借为当年农历春节后不久,即农历正月十九至廿五。
对于报告期内多个关联方多次甚至无偿占用资金的情况,华致酒行招股书中的解释是,“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存在股东华泽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
公司还称:“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事项均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收取了利息,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较小,未造成公司实际利益的损失,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截至2016年8月8日,关联方已全部归还所借出资金。”同时,公司称相关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是长期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甚至不乏导致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受损。多年来,监管层就此不断采取措施,如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
如2003年8月28日起施行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此外,上市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方式中,包括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此外有公开报道称,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在2012年“第二期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发展培训班”上表示,新生的创业板市场上,对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零容忍。可以看到,创业板首例公开谴责即系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而按照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八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的,本所对上市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记者注意到,华致酒行招股书对于上述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性质,只说明是资金周转,也未说明云南金六福联采贸易有限公司无偿拆借公司6000万元资金的原因。
大众证券报记者对华致酒行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以及销售收入高度依赖白酒和面临酒类电商竞争等将持续跟踪。